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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1小说网 -> 侦探推理 -> 天下无羡

正文 第199章 他的倔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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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奚淼作为一馆之长,平时惩治不听话的小倌时,也使过狠辣的手段,了解如何打人疼而不留内伤,反之亦然。

    自第一下板子落在他腿上的时候,他就知道,他的那双腿算是废了,即便能够再站起来,也是一个瘸子了……

    奚淼垂眸吃饭,看似乖巧,不过,他只吃无羡喂他的,只要无羡的动作一停,他的嘴巴也同时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站在一旁的柴胡,越看越来气。

    这人怎么比沈钰那尊佛爷还矫情?

    人家沈钰好歹是官宦子弟。

    他呢?

    只是一个最低贱不过的小倌!

    他断的是腿,又不是手,凭什么让他家主子一口口喂他吃饭呀?

    忿忿地瞪着他吃完一顿饭,柴胡替他收拾碗筷时,故意将碗碟弄得乒乓作响,以显示心中的不满。

    “主子,您忙了一日也累了,小的该替馆长换药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正要起身,衣衫的一角被奚淼给抓住了,“换药很疼的,你给我唱一首曲子吧!”

    柴胡面色骤沉,他怎么敢提出这种要求?怪不得连那个笑面财神何关,都被他给激怒了。

    这人就是找打,之前,就该让何关狠狠揍他一顿,方才解气!

    “如此血污不堪的样子,怎能让主子入目?”柴胡找的理由很得体。

    奚淼依旧坚持,“你不唱,我就不换药!”

    柴胡才不买账,不换就不换,难不成还有人要求着他换吗?

    他掰扯着奚淼的手指,想要他松手,可他就是紧紧地扯着无羡的衣衫不放。

    一气之下,柴胡发了狠劲,加大了手上的力度,都能听到奚淼的指关节发出咔嚓一声。

    无羡拍了拍柴胡的手,让两人都松开,“多大点事,不就是想听曲子吗?”

    无羡望向了奚淼,“想听什么?”

    “就听你骂了杨一清后,唱的那一首。”

    他挑哪一支曲子不好,偏偏挑了主子在芳官临死前唱的。

    芳官的死是主子心上的一道伤,伤口好不容易愈合了,难道他想将结痂重新再撕开吗?

    真是可恶!

    眼看着柴胡又要跳起来,无羡给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,“给他换药吧!”

    奚淼完全无视了柴胡的不满,盯着无羡追问道,“我的曲子呢?”

    无羡双唇轻启,凄婉的曲调,宛若一缕清泉,流泻而出。

    奚淼退去了身上的芒刺,静静地将曲子听完,比他打听来的多了两句新词。

    “这是完整的吗?”

    无羡点点头,“其中有两句歌词,不适合当时的场合,便略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曲子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《不染》。”

    奚淼轻轻地呢喃了一遍,“名字不错,词曲均是怪异得很,尽是些白话。”

    “《诗三百》不也是古时的白话吗?”

    “曲子是你作的吗?”

    无羡没那么厚的脸皮,将后世的歌曲占为自己的,大方承认道,“不是,唱那曲子的时候,我才多大啊?那是我听来的。”

    奚淼好奇道,“从哪儿听来的?”

    “从梦里,一个仙女随口唱的。”

    奚淼不信,“仙女会唱这种曲子?”

    “有个谪仙不就将这曲子给听完了吗?”无羡逗笑道,她所说的谪仙,不就是奚淼吗?

    他听过无数的恭维,大半都掺杂了虚情与假意。唯有无羡的,虽将恭维当做了对他的打趣,却一点都不没让他生厌。

    无羡莞尔一笑,“请问谪仙,还有什么愿望未了吗?”

    “陪我一夜。”

    他还真有脸说!

    柴胡气得又想跳脚了,不料主子不假思索就给应了下来,“好!”

    别说是柴胡了,就连奚淼都没想到,她会应得如此之快。

    她向来是个说到做到的,当夜果真留了下来。柴胡将他的床铺给让了出来,自己则去何关的屋子,与他同挤一张床铺。

    他不是个爱嚼舌根的,却是说了一晚上奚淼的坏话,可见看他有多不顺眼。

    银月当空,夜色醉人。

    奚淼看着睡在对面的人,目光一遍遍勾勒着她的眉眼,想要将她印入心底。

    被她亲自救出了囹圄……

    吃了她亲手喂的晚膳……

    还听了她亲口唱的曲子……

    似乎……

    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……

    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身份,哪里能配得上她?若是执意留在她的身边,只能成为她的污点。

    他怎么忍心,让别人借自己来耻笑她?

    何况背后还有一个建昌侯虎视眈眈?

    其实,早在他被买主带到大同时,他就听过她的名号了。

    一个愿为歌僮指责当朝阁老的小娃娃,当真是稀奇得很。

    在那段被人冷落、嘲讽、直至抛弃的日子里,是她成了他心中的信念,让他相信,世间还是有人会对他们这些污秽之人留有几分真情的。

    之后她以“无羡”为字,流连于青楼楚馆,花名越来越盛,不知让多少花魁又爱又恨,他对她的心思便越来越淡了。

    直到那一日,她被倪公子请去他的花船,他在无人注意的角落,见她护着歌僮的柔情,见她高歌舞刀的不羁,他的心又再次沉沦了。

    他以为,他俩只是匆匆相逢的过客,想不到竟然能够在京师再次相遇。

    他故意起了逗弄的心思,想不到却将她吓得退避三舍,真是有趣得很。

    再后来——

    她赠之琉璃。

    他还之香方。

    两条本不相交的线,就这么交缠着。

    真想就这么永远陪在她的身边啊!

    可惜……

    只能成为他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了……

    他拢了拢耳畔的碎发,缓缓地将手伸入怀中,掏出了一块金锞子。

    这是他作为童子时,侍奉的魁首送的。

    “做我们这一行的,就该留一块金锞子,走的时候,过奈河时也能有一份体面。”

    说完这番话的当夜,那名魁首就带着一块金锞子,去了奈河桥。

    那么多年,他从童子成了魁首,从众星捧月,到遭人遗弃,人生起起伏伏,这块金锞子一直陪在他的身边,即便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,都没有拿去用了。

    如今,到了该用上的时候了……

    他用袖口,将金锞子一寸寸抹干净,锃明发亮的表面,映照出他眼中的留恋与不舍。

    似下定决心似的,他张开了口,刚要将它塞入口中,手腕上传来一股力道,将他给扣住了。

    “吞下去很难受的,要疼上好些个时辰呢!”

    不知何时醒来的无羡,站在他的床头,深邃的黑眸隐在夜色中,即便看不真切,依旧能感受到目光中的那份温柔。

    奚淼展示了自己最后的倔强,“我不怕疼!”

    “可是会丑啊!金子重得很,你可是躺着的,吞下后会在你的肚肠上坠出个窟窿来,肠穿肚烂,屎啊,尿啊,血啊,相互混在一起,弄得身上都是污浊和臭味,擦都擦不干净……”

    当日那位魁首是被人裹了席子,扔去了乱葬岗,奚淼并未见过他的死状。

    他不怕疼,却怕死得丑,尤其是在她的面前,他希望能留下最美的一面……

    他正想着换个死法,无羡便将他的选项一一否决了,“上吊的话,舌头会吐得老长,塞都塞不回去。绳子得选一根牢固的,曾经就有人因上吊未遂,而摔成半身不遂的。”

    那岂不是成活死人了?

    还是算了。

    奚淼想到她曾提过柴胡身上有不少毒药,说不定能顺些来。

    下一刻,无羡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,给他浇了盆冷水。

    “用毒的话就更惨了,七孔流血,眼歪嘴斜,身上都是呕吐物,最恶心的还是屎尿横流。”

    想到那个场景,奚淼便不觉蹙起双眉。

    “京师湖泊不少,你还可以选择投河。不过,过程可不短,得熬上一盏茶的工夫。尸体在水中会泡得面目全非,膨胀数倍,好好的一张脸就会变成猪头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撩起衣袖,露出葱白的手腕,以手为刀,比划着,“割腕难以掌握轻重,割轻了只会白白留下伤痕,必须在同一个位置,反复割上很多回,才能留下足够深的伤口,这样会很痛哟!

    “就算因此失血过多,陷入昏迷,多数人的伤口仍会自动凝结,被救回来后成个半死不活的活死人。

    “你也可以选择自刎,不过,要砍动脖子边的肌肉,一定得用小刀反覆锯啊锯,这可是个体力活。”

    无羡瞥了眼奚淼,语带不屑,“就你这细胳膊细腿的,握握笔也就罢了,当割肉还是太费力了些。”

    见他要炸毛了,无羡依旧不依不饶,继续道,“如果你的死意已决,我还是建议你剖腹。当腹部剖开时,肠子会稀哩哗啦落了一地。如果接着的话,应该能装满一桶吧!然后,自己还得活生生地目睹整个过程。”

    无羡啧了两声,继续道,“所以大部分的人会选择上吊,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,上吊会持续一炷香的工夫。

    “在此过程中,会因剧烈的挣扎,导致裤子掉落,被人看光光哟!”

    奚淼发现她的目光一点点往他下身移动,红着脸吼道,“你还是不是个姑娘家啦?!”真是够没脸没皮的了。

    这才哪跟哪儿呀!

    为了顾及他的面子,她还没说,在挣扎后,某个关键部位,会不可控制地翘起,已经很有口德了好吗?

    “你那么美的一个人,怎么能死呢?死后眼球突出,嘴唇外翻,短短一日,尸体上就会出现绿斑,开始腐败,脸上冒出如烫伤一般的气泡,连原先的模样都瞧不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奚淼脑补了她所说的画面,不觉有些反胃,“你说得那么详细,见过很多死人吗?”

    无羡挑了挑眉,“那算什么,我还与死人相处了整整七日呢!”

    奚淼难以接受自己死后的惨状,却对无羡与尸为伴生不出半分厌恶的情绪,反而多了几分好奇。

    “为何与尸为伴?”

    “小时候,我爹让我练刀法,先让我去砍羊,结果砍了半天,都没将羊给砍死。我爹觉得,让我拿羊练手,太让羊遭罪了,就给了我一百具敌寇的尸体。你知道,我那时练刀的唯一动力是什么吗?”

    奚淼很配合地问道,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是我先将那些尸体给剁碎了,就是那些尸体将我给臭晕了。”

    奚淼看着她捏紧了拳头,一副耿耿于怀的表情,不觉轻声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无羡从怀里掏出一张纸,拍了下他的脑袋,“笑什么?快给我签了!”

    奚淼抓起纸一看,只能依稀分辨出一个个黑乎乎的小墨团。

    屋内昏暗,视线很差,他连无羡的五官都看不真切,更别说是纸上的文字了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的卖身契呀!”

    奚淼被她那副理所当然的语气给气到了,“我都看不清上面写了什么!”

    这就让他签字,当他是傻的吗?

    “若是看清后,你不愿意签字,该怎么办呀?”

    奚淼白了她一眼,“你给的条件是有多苛刻呀?”居然会怕他不愿意签字。

    “卖身后,就连你身上的一根头发都是我的,不能随意毁坏,你的生死只能由我定夺。”

    奚淼垂下眼睑,“若是有人想杀我呢?”

    “你的命是我的,与别人何干?”无羡的回答很霸气,让人安心。

    可是,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,迫使你不得不去面对。

    “杀我的是建昌侯,权势滔天。”

    “他要对付的可不只是你,我也是他的目标。”无羡朝他眨了眨眼,“我们一起组队,把他干掉怎么样?”

    奚淼用指腹摸着那张卖身契,虽然看不清上面的内容,还是心动了。

    “养我很费钱的,每日的吃穿用度,就得好几两银子,够一个普通百姓,用上一年的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朝他眨了眨眼,“我从来不养无用之人,我相信,你能养活你自己。”

    奚淼打算收回之前的感动,说了半天,“你是打算让我自己养活自己?”

    那和他待在莳花馆,有什么差别?

    无羡答得理直气壮,“你设计的服饰那么精美,如此才能可不能被埋没了,不然就是暴殄天物!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你赚钱的工具吗?若是哪一日,我再也设计不出精美的服饰了,你是不是就把我给遗弃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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