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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1小说网 -> 侦探推理 -> 天下无羡

正文 第227章 常伦投奔,元芳有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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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们从小就是在他的银威之下,委曲求全长大的,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童年阴影。

    “我突然想到,有两笔账还没算呢……”何关生出了一丝退意,脚跟往外挪了几寸,想要逃跑。

    狗蛋哪里肯放过他,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,就往校场上拖,笑得奸猾无比,“对你来说,打打算盘比吃饭还简单,等比试完了再做也不迟。”

    何关的衣襟被抓得紧紧的,扯也扯不开,逃也逃不走。

    慌乱之中,向无羡投去了求助的目光,可却收到一个“自求多福”的眼神。

    啊!——

    一声哀嚎,随即响彻校场,不用看也知道,是何关被狗蛋完虐了。

    另一边,马哲和无羡也交上了手。

    真正到了一对一交锋的时候,马哲才深切体会到,狗蛋之前对他的提醒,为何需要如此郑重。

    对于主子,真的不能放水……

    也不是说主子的身手,有多精妙绝伦,毕竟他自入宫后,便因资质过人,被大内高手悉心培养,学的是少林功夫,习的是武当绝学,一招一式尽显名家传承,自然不是无羡这般没系统学过武功路数的可以比拟的。

    但是她的身上,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场,尤其是那一双眼睛,被她盯上的时候,感觉就像是被危险的枭狼盯上的猎物,四肢都透着一股凉意。

    不出手则已,一出手,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招招对着他身上的死穴——

    快!准!狠!

    不愧是狼王!

    如今看来,她能与北元的阿拉坦,打得不相上下,可不是运气使然。

    只有如此的奇女子,方才配得上圣上,不会成为他的拖累吧!

    但愿他俩能走到最后……

    正感叹着,小厮来报。

    常伦来了!

    他可不是递着拜帖上门,还是抱着包袱上门的。

    无羡看他那副有如弃犬一般的可怜眼神,忍不住逗弄道,“你逃难来了?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嘛,”常伦嘟着嘴,打起了小报告,“你都不知道,那个大理寺卿有多无耻,上次为顺天府尹翻案时,我让下不来台,回去之后他就给我穿小鞋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好奇道,“他怎么着你了?”

    “他不让我插手杀害李府尹的案子就罢了,还叫我五日之内,整理完各地提交的案宗。那可是全国各地提交来的,堆着像座小山那么高,都能将我给埋了。我即便一目十行,不喝不喝,也看不完啊!看着看着,我就睡着了,不想醒来的时候,卷宗被打翻的壶水淋湿了……”

    那么巧?

    要说里面没点阴谋的成分,无羡一点都不相信。

    “大理寺卿借此发难,要革我的职。我一气之下,就不干了。”常伦提了提怀中的衣包,嘿嘿一笑,“这不就投奔你来了吗?你可不能弃我于不顾啊!”

    无羡都被他那逗比的表情给逗乐了,“我这儿庙小,怎么容得下堂堂的大理寺评事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没事,我不嫌弃你。”说着,一点都不见外地就往里面走,正撞上趴在院中吃燕窝的奚淼,一双眼睛自上而下,将常伦打量了个遍。

    一双硬朗的剑眉,显得英气逼人,眉角微微上扬,恣意而不张扬,可见家世和学识都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“哟!这才几日啊,又领回了一个人。”话中酸意十足。

    无羡翻了个白眼,这可不是她领回来的,是他自己跑来的。

    常伦一点都没在意奚淼的冷嘲热讽,反而凑到了他跟前,盯着他手中的燕窝,稀奇道,“这是什么啊?”

    “没见过燕窝吗?”奚淼斜睨着他,自得中带着几分炫耀,全然忘了自个儿第一次见时,也是那副没见过世面的鄙陋之态。

    “这是燕窝?”常伦瞪大了双眼,又凑近了几分,“燕窝不是白色的吗?与你杯中的可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无色透明的琉璃杯中,上层的是蓝色的甘露,下层的是黄色的琼浆,宛若将天地囊入其中,璨若星辰,绚烂夺目。

    常伦满眼惊奇,“怎么做到的?”

    “将蜂蜜做成的石峰糖敲碎打底,盖上炖好的燕窝,缀上几颗黑枸杞,染色后即刻取走,便是如此。若是滴上几滴白醋,上层的蓝色便会变成瑰丽的玫紫色。”

    居然有那么好玩的方法,“你之前怎么没告诉过我?”奚淼不开心了。

    无羡毫无负担地甩锅,“你又没问过我。”

    奚淼嘟着嘴,让墨竹去厨房取了些白醋来,往杯中滴了些。

    颜色竟然真的变了!

    自上而下,一点点由蓝变红……

    绚烂多姿,叫人痴迷。

    “好神奇!”常伦像个好奇宝宝,眼珠子都快黏在杯子上了,“这是变戏法吗?”

    “戏法本就是一种障眼法,只是不能窥见奥秘,才会觉得神奇。见过天师画符吗?在无色的黄纸上,喷上一口圣水,就会显示出血色的字来,同这杯燕窝的变色原理是差不多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岂不是说,鬼画符是骗人的?”

    奚淼见墨竹一副愤然的样子,不用询问便已料定,他必然被人骗过,只是不知,“你被骗了多少银子?”

    “足足十两呢!那时候公子被衙役抓了,奴婢六神无主,就找了个半仙问卜,纸上凭空显字,说公子能逢凶化吉、否极泰来。奴婢觉得他高明,还给他介绍了不少生意,想不到他竟然骗我!”墨竹捏紧了拳头,“奴婢得去拆了他的招牌,将钱给要回来!”

    奚淼直接拍了下他的脑门,“骗了你们那么多钱,还会傻乎乎地待在原地,等你去算账吗?人早跑了!”

    墨竹心疼银子,委屈得都快哭出来了,无羡朝他招了招手,在他耳边轻声嘀咕了两句,这才破涕为笑。

    常伦的注意力又回到杯中,“这颜色还能变回去吗?”

    “可以啊,而且很方便,放些草木灰或皂荚泡的水就成。”

    “我能来一杯吗?”

    “不行!”奚淼用衣袖挡住了他的燕窝,护食的意味很明显。

    那是他独一份的,谁也不能跟他抢!

    那副小气吧啦的模样,让无羡都没法看了,实在太丢人了。

    端着酥皮月饼出来的墨竹,替无羡解了围。东西是新鲜出炉的,还冒着热气。

    常伦取了一个,咬了一口,馅料用的是羊肉,鲜嫩多汁,“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饼。”

    只有一个字能形容——

    就是鲜!

    鲜得眉毛都等掉下来的那种!

    那可是无羡用六七种香料去了膻味,又将香蕈切成丁,混入其中提味,能不鲜才怪!

    狗蛋左右手各抓了一个,吃得满嘴流汁,“这儿的羊肉还是差了些,比不得咱们的滩羊。”

    何关轻哂,“就数你吃的最多,还塞不住你的嘴!”

    无羡扭头问常伦,“这两日,有人盯上你吗?”

    提起这个,本是兴致勃勃的常伦,瞬间就泄了气,“我还没开始动手,就被大理寺卿关起来看案宗了。刚得了空,便去服毒自杀的皂吏家晃了一圈,哪知一个人都没逮到,溜得真够快的,我托了人到处打探呢!”

    马哲淡淡道,“不用找了,尸首已经在云蒙山找到了,被野兽啃得只剩骨架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说……线索断了?”常伦像是霜打过的茄子,蔫蔫的,“怪不得我在街上晃悠了半天,都没人盯梢我呢……”

    “最近,大理寺还出了什么事吗?”无羡又问。

    “之前验尸时遇到的那个仵作,你还记得吗?运气真不好,喝醉后跌入井里淹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,他也是被收买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吧……”常伦咋舌,“那仵作看着挺本分的,都一大把年纪了,在大理寺的活不多,可是个养老的闲差,有必要为了这点小利被收买吗?”

    何关更正道,“闲差意味着捞不到闲钱,再者,对方给的也未必是小利。”

    他口中咀嚼着肉,口齿有些含糊不清,常伦还是听明白了,叹息一声,继而双眼再次亮起,“你既发现了仵作的问题,应该早已派人盯着他了呀!找到背后的主使了吗?”

    无羡摇了摇头,“那仵作本就有喝酒的嗜好,年纪大了,又是二更视线晦暗的时候,没法断定是人为,还是意外。”

    不过,其他的发现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仵作有个资质不错的孙子,在他出事前,他孙子的户籍被改成了普通农户,可以参加科举了。

    无羡让马哲顺着这条线,悄悄查下去,希望这次别再断了才好。

    常伦虽然有些失落,还是死皮赖脸地在无羡这儿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反正宅子里别的不多,就房间多。安排常伦住下倒也不算什么,只是,他毕竟是外男,住在她的院内可不合适。

    无羡把马哲安排在了西跨院,单独腾了个小院给他住下。

    他是个闲不住的,成天像个好奇宝宝似的,追着无羡问这问那。

    无羡被他缠得头都疼了,忽悠道,“李府尹正在组织流民挖渠,缺少人手。”

    言下之意:兄弟,该你去发光发热了!

    常伦非常古道热肠,都不用她催促,立马将自己打包,投奔,不,应该说是助力李元芳去了。

    到了地儿,看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,常伦心中激情澎湃,都想饮酒赋诗一首了。

    李元芳可没闲情给他这个机会,迈着两条沾满泥泞的腿,直接将他拽到了工地。

    “你可真是我的及时雨啊,我这儿什么都缺,尤其缺人。你要是不来,我都要问无羡要人去了!”

    “无羡提议的那个白前,没来吗?”

    “来了,也不知无羡用了什么法子,将人从工部调了出来。他人挺不错的,知道我这儿是利民的事,亲自带了人勘测地形,画了图纸,忙得没日没夜,一句怨言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两人正说得火热,就听不远处吵吵嚷嚷起来,一群卷着裤脚的壮汉,手中举着锄头,将施工的流民围了起来,气势汹汹,看来来着不善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常伦蹙眉道。

    “是附近的农户。”李元芳眯着眼,看清来人后,神色不觉凝重起来。

    常伦不懂了,“开渠引水,浇灌农田,收益最大的就是附近的农户,他们为何要反对挖渠?”

    还不是因为眼皮子浅!

    “开渠必然要穿越耕地,耕种的面积变小了,那些农户觉得吃亏,天天来闹事。”

    李元芳怒其不争,却又头疼得很,对于这种人,赶也赶不走,打也打不得,不然就是以官欺民。

    忙不迭带着常伦上前,就听那群佃农梗着脖子嚷嚷着:

    “当官的了不起啊!就能平白挖了我们的祖田,欺负老百姓吗?”

    “我好好的一块田地,被他们捣鼓成了烂地,还让我怎么种地啊!”

    “我更惨,方方正正的一块田,多正气啊,就这么被人给拦腰截断了,都掉价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什么能耐,就靠着两亩薄田养活一家子,上有老,下有小,被他们一下子挖去了半亩,这日子还怎么活啊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时群情激昂,不知详情的,还真以为李元芳是个狗官呢!

    常伦满怀同情地望了他一眼,正想替他解释两句,一个人就跳了出来,指着那群农户骂道,“你们这群刁民,府尹大人做事,岂容你们叽叽歪歪的,还不快快退下,不然让官差将你们抓回衙门,仔细你们的皮!”

    那人如此嚣张,不但无法平息民愤,还给李元芳拉了不少仇恨值。

    一名糙汉怒瞪着双眼,“你们倒是拿人啊!有本事将我们全抓回衙门去,我就不信了,没个说理的地方!”

    说着,带着一大帮子人,迎着衙役的棍棒冲了上去。

    争端不断升级。

    冲突一触即发。

    被步步逼退的衙役间,突然爆发出一声高喊,“府尹大人来了,就是穿绯袍的那个黑胖子。”

    闹事的村民瞬间转身,若是目光能化作利箭,此刻的李元芳早被射得千疮百孔。

    “兄弟们,千万别放过他!”

    “咱们也不是好欺负的!”

    “对!让那个狗官好好瞧瞧厉害!”

    “这种人就该打一顿!”

    “弄死他!”

    “弄死他!”

    “弄死他!”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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