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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1小说网 -> 侦探推理 -> 天下无羡

正文 第302章 偷溜出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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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张简生于现代,一定会用一句心理学的专业术语来形容无羡,那就是:

    被迫害妄想症!

    不过他有分寸,知道自己的身份,凭他一个不值一提的小公公,怎么有资格当着圣上的面,批评他宠爱的美人呢?

    更何况,那个美人还是他师父一派的。拆谁的台,都不能拆自己人的台,只能咬着下唇,强忍住嗤笑出声的冲动。

    但他嘴角上翘、目露轻哂的样子,没有逃过无羡的眼睛。

    虽然两人的年纪差不多,但是无羡可是活了两辈子了,加在一起,足足大了张简将近三轮。

    在她看来,他与高升等人一样,就是个尚未及冠的孩子。

    他又不了解她,对她不可能像胡勒根等人那般,对她百分百信任。相比之下,甚至连马哲和谢怀安都不如。

    这点可以理解。

    无羡没有与他计较,解释道,“我这可不是与赣南过不去。别看三份奏疏中,赣南的事与我关系最是牵强,可疑性也是最低的。”以她看了上千集柯南的经验,“可疑性越低的,往往越有可能是隐藏在幕后的黑手。”

    张简一听,觉得似乎有那么些道理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三份奏疏都有可疑。三人之前的分析,岂不是白忙活了吗?

    朱寿陷入了沉思,指尖一下接着一下,轻轻地敲击着桌面。本是细小的声音,在静谧的殿内却被无限地放大,催得人心里越发焦躁不安。

    过了好一会儿,朱寿方才停下手上的动作,吩咐张永,“你去将文宜找来。”

    找文宜做什么?

    张永眼中闪过一抹讶然,但圣上没有解释,他就不该多问。

    张永立刻恢复了常态,领命而去。

    文宜见到张永来访,板着个脸,不想给他好脸色看,一听是圣上要召见他,平静的表面之下,那颗沉寂已久的心,突然颤栗起来了。

    这阵子,他尽被差遣做些鸡毛蒜皮的琐事,让他有种被打入冷宫的赶脚,好不容易盼到被朱寿召见,怎么能不兴奋、不激动?

    忙放下手上的政务,整了整衣衫,立刻心急火燎地赶到了豹房,望向朱寿的目光含着三分哀怨,三分委屈,更多的是孺慕之情。

    本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出头了,还没给他机会开口诉苦呢,一盆冰凉凉的冷水,冷不防向他泼了下来,将他淋了个透心凉。

    “小王子又来犯了,朕令你去北方督军,回去准备一下,尽快启程。”

    这是刚从冷宫里捞出来,就要将他发配边疆吗?

    作为锦衣卫的都督,他掌握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一手情报,比内阁还要消息灵通。

    别当他不知道,今年来犯的敌兵数量并不多。如此小打小闹,即便是卫所那帮子窝囊废也能解决,何需他亲自去坐镇?

    他的目光扫过无羡,满含怨念与恨意。

    是不是她,在圣上的面前嚼了舌根?

    难道她就如此容不下他,让圣上给他塞满杂事还不够,非得将他远远地支开,远驻边疆,才能彻底安心?

    “别看小无羡,她与你一样,刚知道这个消息。让你去北边是朕的主意。”朱寿没有要瞒着他的意思,老实相告,“今日朕收到几份奏疏,分别说的是北元来犯、山东水利和赣南贼寇。朕总觉得其中有鬼,又不知出在哪一份。思来想去,只能三份一起下手方才稳妥。你有督军的经验,对边军也熟悉,派你去守边防,朕才能安心。”

    文宜没想到,被圣上冷落了那么久,他还是如此信任自己,心中不免生出一抹感动来。

    所谓“士为知己者死”,立刻接下了圣命,跪下抱拳道,“臣必当不辱使命!”

    文宜告退后,朱寿拽着无羡来到屏风后,丢给她一套曳撒。

    无羡抖开一看,面料不错,用的是大红的云锦妆花罗,胸前以金线绣了一只龙首鱼身的异兽,尾部蜿蜒至左袖。

    竟是一套大红织金飞鱼通袖罗!

    无羡可不认为,这是朱寿看蟒袍看腻了,想要换换口味,让她改穿飞鱼服。

    眉角一挑,向他投去了询问的目光。

    朱寿催促道,“迅速换上,咱们出宫。”

    无羡真是对他无语了,“你也不看看天色,宫门早就锁了,这个时间怎么出得了皇宫?”

    若是亮出他的身份,或许还有戏。从他给的衣服就知道,他要微服私访,门卫能放他出去才怪呢!

    对此,朱寿早有准备,信心满满道,“我查过换防的时刻表,咱们扮成禁军的样子,就能溜出去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目露狐疑,“你的样貌,不会被人认出来吗?”

    “所以才要趁天黑嘛,黑灯瞎火的,哪里看得清楚。”只要不带上张永这张人尽皆知的脸,绝对不会穿帮。

    “再说了,皇宫的守备就是做做样子的,没你想得那般严密,只要令牌没问题就会放人通行。放心吧,我又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。”

    看来,上回他溜出皇宫去大同,多半用的也是这招。

    不过,让无羡没有想到的是,他做起来,可比她想象得还要娴熟,还勾着门卫的肩膀,一副哥俩好的架势,热络地讨论起哪家教坊的行首貌美多情,哪家勾栏的姐儿腰软活好,配上那一脸猥琐的笑容,妥妥的一个浪荡子弟。

    无羡在旁边听得一脸黑线,拽着张简悄悄问道,“你家爷,平日也是这么个德行吗?”

    张简哪敢说“是”,眼神躲闪着推脱道,“奴婢随身伺候爷的时间尚短,这个您得问奴婢的师父。”

    朱寿与门卫闲扯完,笑眯眯地回到了无羡的跟前,“在聊什么呢?”

    无羡调笑道,“在聊你哪儿学来的这一套纨绔的习气。”

    “当初学武,与我陪练的大内高手功夫好归好,但是碍于身份不敢使出全力,处处让着我。

    “这样多没意思。我就乔装打扮,混入了禁军,与他们打成了一片。整整两个月都没被他们发现端倪,自然熟悉他们的言行举止了。

    “我跟你说啊,禁军选的大多是官宦子弟,别看他们穿得光鲜亮丽,都是些银样镴枪头,没几个有真本事的。

    “所以,才会被家人塞进宫镀金来的,身上自然带着这么一股纨绔之气。怎么样,我扮得是不是很像?”说着还扬起下巴,得意起来。

    “像!”无羡眉眼弯弯,笑靥之下却是暗含着一股泼辣劲儿,“你不止对禁军熟悉,我看啊,对窑姐也挺熟悉的,还知道哪家的腰软活好,经验倒是很丰富啊!”一边说,一边揪起了他的耳朵,拧了个花。

    张简在旁看着,一颗心都颤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可是皇上!

    大明最尊贵的人!

    姑奶奶哟,您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?

    怎么敢下得去手?!

    朱寿倒是浑不在意,脸上还挂着嬉笑。

    对他来说,被揪耳朵是一件挺新奇的事儿,早就想试试了。

    之前他在禁军中,总听人拿陈三说笑,说他家娘子如何如何剽悍。

    一次,陈三在青楼门口被他家娘子逮到,就是这么抓着他的耳朵,将他一路揪回家的。

    朱寿觉得,这就是民间夫妻的相处之道,比张口是社稷、闭口是礼教的皇后有人情味多了,反而乐在其中。

    不过,该做的解释,还得解释。若是被小无羡误会,那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“我的经验,只同你积累。至于那种污糟的地方,我就去过一回,还是被那群禁军拉去的。全程就喝了点酒,别的什么都没做。真的!不信我发誓!”

    说着,竖起三根手指,这也是他在禁军中学到的花样。

    “我跟你说啊,别看那群酒纠脸蛋白皙,全是用铅粉抹出来的。多说上两句话,就能掉下一层粉来,我还嫌弃她们将我衣服蹭脏了呢!”

    “暂且信了你!”无羡瞪了他一眼,撤去了手上的劲道,言归正传,“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呀?”

    “自然是去见岳父大人。”朱寿道。

    “见我爹?”无羡倏地想起那三份奏疏。文宜被调去了北疆,国库增收的事一时半会儿也急不来,剩下的只有赣南贼寇了。

    难道说——

    “你要我爹去赣南平定寇乱?”

    朱寿点头。

    “事情有那么紧迫吗?需要大晚上去见我爹,就不能等明天天亮再召见他?”

    “此事宜早不宜迟,若是等明天召见,你身处后宫,就没机会同你爹道别了。”

    原来竟是为了她……

    无羡还以为朱寿偷偷溜出皇宫,又要胡闹呢,看来是冤枉他了。

    心中不免多了份感动,不过,她还有一点想不明白,“我爹本就是边军出身,为何不让他去守北疆,而是去赣南平寇?”

    “你虽然聪明,也有谋略,但却不屑于参与到勾心斗角的朝局中,自然忽略了各方势力的暗中角逐。你都说了,你爹是边军出身,若是让他去了北方,重掌边军,岂不是纵虎归山,让外戚做大?无论哪个朝臣,都愿意看到这个结局。所以,只有让你爹去南边,文宜去北边。”

    有人的地方,就有纷争。

    虽然,无羡前世是管人事的,却对制衡之术并不感冒,“真是没意思。”

    她还是喜欢列考核指标,做得好就上,做不好就下,大家凭实力晋升。

    夜幕沉沉,晚风猎猎。

    当初给无羡挑宅子的时候,朱寿刻意挑了栋离豹房最近的,路程并不远,索性弃了马,肩并着肩,手牵着手,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漫步而行。

    两人感受着来自对方的温暖,驱散了更深的寒意。氛围正好,一个突兀的声音自前方传来,对着无羡喊“小弟”。

    朱寿觉得这人越看越眼熟,似乎在哪儿见过……

    对了!他想起来了!

    这不正是他第一次遇见小无羡时,到刘家沟来抓人的检校吗?

    两人之前不是敌对的两方吗?

    几时化敌为友,称兄道弟了?

    朱寿狐疑地望向检校,见他向无羡拱了拱手,热络道,“好久不见了!小弟这是升官了?这套飞鱼服还是新的吧,穿在你身上,真是英姿飒爽啊!大晚上的,哥哥我都不敢认了呢!”

    无羡笑着还了一礼,“运气好,得了圣上的赏赐。”

    朱寿扫了眼检校身上的补子,“两年不见,你怎么还是个检校啊?”

    他这可不是贬低检校,而是真的讶然。

    那家伙要能力没能力,要脑子没脑子,在京师这种随便扔个面饼,都能砸到一个三品大员的地方,被人当了枪使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长袖善舞的顺天府尹都被换掉了,他居然还好好地干着他的检校。

    这运气还真不是盖的,难道说,这就是传说中的“傻人有傻福”?

    检校也认出了朱寿,当日,就是他用烟火招来了杨慎。

    杨慎可是当朝首辅的爱子,本身也是学富五车,年纪轻轻就高中了状元。

    这么一个前途无量的才俊,本该恃才傲物才对,却在朱寿的面前毕恭毕敬的。可见,朱寿的身份定不一般,不是他能惹得起的。

    忽略了朱寿语气中的不屑,检校状似不经意地扫了眼两人交缠在一起的食指,朝无羡挤了挤眼,“小弟真是艳福不浅啊!”

    家中养着一个魅色撩人的馆主,外头又勾搭了一个佩金带紫的显贵。

    看这副样子,还将对方吃得死死的。

    绝对的人生赢家啊!

    真是让他不得不服!

    他得改口叫她“哥”才对!

    豪气地一拍胸口,“好不容易遇上了,走,请你们吃宵夜去!”

    朱寿目露讶然,“这会儿早宵禁了,还有酒肆开着吗?”

    “酒肆有什么好吃的,刘老头的卤味那才叫一绝呢,保证闻着就叫你们流口水!”说着,还砸吧了下嘴,似乎在回味着什么绝世美味。

    什么刘老头,一听就是路边的小摊。

    朱寿本是没兴趣的,听检校这么一介绍,倒是来了几分兴致,打算去瞧上一瞧。

    一行人跟着检校拐了几个弯,远远就闻到一股卤香飘散而来,勾得人顿时觉得饿了。

    众人循着香味继续往前,来到一条狭窄的巷子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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