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书架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

031小说网 -> 玄幻魔法 -> 深渊子嗣

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 最后一片
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    还差四片了。

    从密室出来后,纳特克斯这样想到,只要再找出四片碎片,这张照片就完整了。

    如果那时候女鬼还不出来,他就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来逼她出现,然后结束这场无聊的闹剧。

    从图书室另一个门离开,纳特克斯来到了另一条走廊上,走廊旁边就是格子窗,明明还是白天,明明没进来多久,但就是一点光亮也照不进来。

    走廊除纳特克斯之外没有一点光,窗户是一片黑暗,手电筒也照不良。

    纳特克斯对此不在意,在走廊搜索一番之后,他成功在一个桌子里面找到了另一块照片碎片,是照片左上角下面的那一块,里面是树的干部。

    合上照片碎片,而这一次女鬼却出乎意料地没有出现。

    “是感到害怕了吗?不知道如果奈薇不在,这家伙会不会从我拿到第二块碎片的时候就杀了我呢?真是期待。”纳特克斯这样想着。

    他也无心再探索这些地方了,他只想快点收集完碎片,他已经感到烦躁了,他只想知道把照片还原好会发生什么。

    两人闪电战般地来到下一个区域收集照片,为了提高效率,纳特克斯提议分头行动,结果这家伙拒绝了。

    挺无奈的,不过有她的帮助,效率也没慢多少,不知不觉,已经有两块碎片又被他拿到了。

    分别是右上角的天空和左下角的树根部。女鬼还是没来,估计收集完最后一块的时候,它也不会来了。

    而这最后一块,也就是右上角的下面那一块,根据照片的背景,他知道这一块也是天空。

    纳特克斯已经看出找碎片的规律了,基本上都是一个区域紧挨着另一个区域,而且这些区域都会有一块碎片。

    总共要收集的碎片有十块,每一块对应着一个区域,按照笔记本中川江的描述,这些碎片是为了削弱女鬼力量的。

    按照女鬼的活动范围在整个别墅当中的话,这么做也合情合理,因为十个区域足以概括整个别墅了。

    而接下来就是前往最后一个区域。

    推开门,纳特克斯有些愣住了,因为他又回到最开始的客厅当中。

    “难不成是最后一块就在这个客厅或者一楼的其他地方呢?这么说也没有错,因为川江那家伙放置碎片的时候像走廊这种地方他都要放上一块,客厅这种明显的地方他不会漏掉的。”

    为了确认,纳特克斯和奈薇又将客厅搜索了一圈,确认没有碎片,他们又到一楼其他如厨房等地方搜索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。

   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纳特克斯看着前面还缺一个边的照片,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“奈薇,你说这最后一块会在什么地方呢?”纳特克斯看着照片问道。

    “整个别墅我们已经探索得差不多了,都是比较细致的搜索”奈薇托着下巴说道,“照片的碎片并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出现,所以剩下的客厅能找到照片碎片的可能性是最大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是这么想的”纳特克斯单手托腮,眯着眼睛看照片,“奈薇,我想问你一个问题,可以吗?”

    “请说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从一开始”纳特克斯另一只手敲着桌子,“我们是按照一个不一样的顺序,甚至是跳着收集,你说我们可以收集到最后一块吗?”

    奈薇翘着腿,身体向前倾,也做出单手托腮的动作:“不大可能,因为如果最后一块碎片也就是我们目前没有拿到的这一块,它藏匿的地方是我们无法找到的,无论我们用怎么样的方式进行收集,都会有这一块照片的碎片无法收集到。”

    “奈薇……”出乎意料的,纳特克斯没有因为问道遭到否认而产生不良情绪,反而朝着她露出一个微笑,“你知道我曾经在幻梦境中悟出来的‘重复效应’吗?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在幻梦境的时候我跟你的记忆是同步的。”

    “首先我们知道,无论我们用何种方式进行收集,到最后都可能只剩下这一块无法拿到。而且刚刚奈薇你对整个别墅都进行了地毯式探索,也无法找到,不是吗?”

    奈薇点点头,刚刚纳特克斯让她把整个别墅都给搜了一遍,她很快就完成了,但还是找不到最后一块。

    “最后都会剩下这一块无法收集,这就是一个定量,是重复的。而这句话的重复因素有两个,一是‘最后’,二是‘剩下这一块无法收集’。

    “我们得明白一点,这个效应是在收集最后一块的时候体现出来的,那么如果我们把‘这一块’的这个重复因素改变掉呢?”

    纳特克斯敲了敲照片上还剩下的那一块空白。

    奈薇瞬间会意,她说道:“那么这就变成,无论我们怎么收集,我们收集碎片最后都会只剩下一块无法拿到。”

    “对”纳特克斯微笑道,“我们怎么收集都会剩下一块无法拿到,不管我们怎么收集,即使从某个房间中拿到缺失的这一块,也会有一块是无法拿到的,这一块有了,那么另一块就没有。很奇怪是吧?”

    “会不会像第六块那样,放在密……”奈薇忽然不说了。

    “我想,奈薇你在搜索整间别墅的时候就已经发现,只有一个密室了吧?”纳特克斯笑意不变。

    奈薇点点头,表示默认,接着她又说道:“是那个女鬼?”

    “嗯”纳特克斯点头,“这种可能性很大,因为碎片是无法移动的,它只会待在一个地方,就算我们进行地毯式搜索,也不可能会落下这一块,尤其是在没有密室的前提下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这就是一个矛盾点了,碎片无法移动,那为什么我们无法拿到呢?会不会是神秘力量的干扰呢?还是说那片碎片被藏到了什么地方了呢?

    “目前已知的有女鬼,它能移动,而且身为鬼魂,它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能力,比如隔空移动书架。所以最后一块找不到就很可能是它搞得鬼。

    “它知道如果我们收集完照片,那么它就有危险了,所以在我们拿到第七块的时候,它就已经不出手干预了。它怕了,而且就算我们没收集完碎片,也有奈薇你可以伤害到它。

    “而我们一旦收集完照片,那么我们就拥有两个致命的武器,一个是照片,一个是奈薇你。如果我是女鬼,我在有意识的前提下,我肯定会想着与其让这两个混蛋拿到照片拥有对自己攻击的能力,倒不如让他们失去这种攻击手段。

    “而奈薇你无法被下手,它也明白这一点,两次对你的攻击都没有伤害到你,反而是它受了一次伤。所以它只能从照片上下手,笔记本上也说过了,只有照片完整才能对它有伤害。

    “每次收集完照片碎片,女鬼的实力都会更强,而这也意味着照片这个攻击手段的不断成熟。不过面对这种情况,只要女鬼不现身,我们就无法伤害它。

    “而它也选择了一种更为保险的办法,直接将最后一块碎片藏起来,这样就算我们逼它现身,不完整的照片就没办法对它造成伤害,那么它在这种情况下就只需要应对一个人,就是奈薇你。”

    纳特克斯停顿了一下,让自己兴奋的大脑稍微缓解一下,接着说道:

    “这女鬼也是个聪明人,知道我们每收集完一块碎片,那么它的实力就会更强一些,因此它选择将最后一块碎片藏起来,这样自己就能最大程度地接近自己原来的实力,对付奈薇你也会更轻松一些。反正只要照片没有还原完成,它就没办法对女鬼本身造成伤害。

    “所以我决定不去找碎片了,而是直接逼女鬼出来,当然这得要遵循你的意见,你有把握杀了女鬼吗?”

    “有。”奈薇看着他平静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呼……”一口气说了那么多,纳特克斯感觉有些口干舌燥,即使是这样也无法阻止兴奋让他的大脑飞速的运转。

    “我们可以现在去吗?”纳特克斯问道。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纳特克斯和奈薇再次来到之前的画展室,从那一堆倒过来的素描中找出了那副彩色画。

    彩色画的边框不知何时已经安回去了,看着这里,纳特克斯露出了微笑。

    “听着”纳特克斯提高音量,对着空旷的空旷的画展室喊道,“如果你不想要这些川江的画都消失,那就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没人回应他。

    纳特克斯眼神微眯,好吧,他做了一个傻子,很好。

    “奈薇,撕了这些画,这副有颜色的除外。”纳特克斯冰冷地说道。

    奈薇的动作很快,眨眼之间,伴随着纸张撕开的声音,碎纸片在纳特克斯面前满天飞舞,像一场雨。

    纳特克斯之前就发现了,这些画有被打理的痕迹,结合现在的情况打理的人只能是女鬼之间。

    这也说明女鬼肯定对川江画的这些画有特殊的感情,就算是死了化作索命的怨鬼,也不愿放下这份情感。而那副彩色画的画框被重新装起来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,因为纳特克斯离开画展室之前是没有把彩色画的画框装回去的。

    他正是想要通过撕毁这些画的方式来激怒女鬼,他倒是要看看,这个女鬼是不是真的对这些画有特殊的感情。

    反正他也不需要这些画,早点清理掉也是好事,这毕竟是他的别墅。

    终于……

    “啊!!!”女鬼愤怒的吼声传了过来,但却迟迟不见它的身影。

    在女鬼吼完后,奈薇就把整个画展室的素描画都撕毁了,现在只剩下这副画着白色玫瑰的彩色画了。

    见它还是不敢出现,纳特克斯轻笑了起来,他掏出水果刀,三下五除二就将这副画给划烂了。

    画的一部分掉落到地上,还有一些依旧不甘地连接在墙壁上,从上面隐约看到一抹白色。

    “啊!!!”

    女鬼的非人叫声再次响起,而这一次,空气的温度直接下降了好几度。

    手电筒的灯光开始不停闪烁,黑雾从远处冒出。一个人形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裙,赤着沾满血的双脚一步一步朝纳特克斯走来。

    它的双手垂下,铁青而沾满血液,血液一点一点地滴落到地面,每走一步都会如此。

    终于……纳特克斯眼睛里冒着异样的光芒,这个待在别墅几十个年头,害了无数人性命并让他们的最后以遗照形式出现的,因一个爱情悲剧而不甘死亡并被怨气缠身的——女鬼欣欣终于出现了。
没看完?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,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,传给QQ/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?点此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