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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1小说网 -> 侦探推理 -> 天下无羡

正文 第220章 难保不被穿小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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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人尾音上扬,龌龊的心思尽在不言之中,引起一阵猥琐的哄笑,让那少女又羞又恼,“我们出口不俗,那是因为主子让我们在工坊的学堂读书识字!”

    御史嗤笑起来,“区区一个琉璃工坊,招收了如此多的学徒,还让人读书识字,真真是笑话,还不是居心叵测?”说她不是拿来作瘦马养的,谁信啊!

    无羡目露不屑,“心思龌龊之人,只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。”

    “你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字面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说,区区一个工坊,为何要教学徒读书识字?”要知道,很多大户人家的小姐,也不认识几个字呢!

    无羡以看蚂蚱的眼神,看着那个御史蹦跶,充满了不屑与鄙夷,“有一种工艺,叫做玻璃胎画,需要善书善画的工匠。所有招募的学徒,小民都会让他们学习一段时间的书画,然后挑些好苗子,继续培养。”

    少女得意地扬起下巴,“我家小妹就有作画的天分,将来可以成为一个画匠,工钱也会比普通匠人多很多。”

    无羡轻哂,“御史大人对这个解释,是否满意?”

    御史被怼得哑口无言,望向大理寺卿求助。

    “不是只有你有人证,本官也有。”大理寺卿接手了此案,自然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,方才敢拿人下狱,“将人证带上来!”

    众人闻声回望,只见侍卫带了三个邋遢的男子前来。

    已近深秋,他们身上穿的,依旧是夏日的单衣,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,已经看不出原先的本色,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异味。

    脸颊向内凹陷,蜡黄的脸色,一看就是长期饥不果腹造成的。

    那才是流民该有的样子!

    三人扑通一声跪下,一个接着一个,哀呼起来:

    第一人道,“各位青天大老爷,要替小民做主啊!小民的闺女只得十二岁,自小乖巧可人,本想许个好人家,哪想遇上了灾荒。听府衙的差役说,有人愿意收留,不用再挨饿了。小民没本事,不希望闺女跟着一起受苦,不料却是亲手将她交到了歹人手上,好日子没过上,反而断送了性命……”

    第二人道,“小民三代单传,只得阿宝一个儿子,疼得跟眼珠子似的,无论再苦再难,即便舍了我这条命,也要将他好好养活。府库放粮那日,小民饿得头昏眼花,阿宝就替我去领米粮,从此再也没回来过……”

    大理寺卿问第一人证,“府衙差役向你介绍的是哪一户人家?”

    “带我闺女走的,正是南市琉璃居的伙计!”

    大理寺卿又问第二人证,“可有找到你儿子的线索?”

    那人摇了摇头,低垂着脑袋一抽一抽的,像在压抑着哭泣,“阿宝失踪时,手中拿着一个老虎布偶,那是他最喜欢的。小民问了许多人,方才找了人证!”

    那人指着第三人道,“快同诸位青天大老爷说出实情!”

    第三人道,“小民在府库放粮那日,见到琉璃居的马车出现,将一个拿着老虎布偶的男孩,另及两个少年,拖上了马车。原先没怎么在意,后来才知道,那日失踪了十几个少年,从此再无下落……”

    言语之中,那个“拖”字用得极为精妙,一听就知道,那些少年不是自愿的,甚至可能被下了药。

    “那辆马车你可认得?”大理寺卿问道。

    “就是一辆普通的马车,没有任何记号。不过,驾车的小民认得,是琉璃居的伙计,那日就是他给官府送粮来的,谁知道走的时候却带走了孩子。”

    又是琉璃居啊!

    而且几人的证词,都牵扯到了顺天府,难免引人浮想联翩。

    “顺天府要是与失踪案没关系,为何处处都有他的存在?买卖姑娘,是差役牵的线。孩子失踪,又是发生在府衙放粮时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哪有那么凑巧的事!”

    “这不就成了牙侩吗?”

    “呸,什么牙侩,明明就是帮凶!”

    “可怜那些孩子哟,都成了香胰子了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无羡将众人的神色收入眼底,扬唇讥笑,都是些人云亦云的家伙,完全没有明辨是非的脑子,这就是用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选出来的大明栋梁!

    李元芳走到第一个人证面前,一张黑脸看着便觉得凶悍,“你既然将闺女卖予琉璃居的伙计,可有契书为凭?”

    “契书?”那人愣了一下,缩着脖子道,“琉璃居的伙计留下钱,就把小民的闺女带走了,没留下契书……”

    常伦冷哼一声,“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疼爱闺女,却连契书都没签,就让人家给带走了,难道从未打算过以后将闺女赎回来吗?”

    无羡给常伦点了个赞,这家伙的侦查嗅觉很敏锐啊!

    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对方的第一人证身上,只见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,将头低得更低了,“小民就是一个农户,哪里还能想到这些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能确认,买下你闺女的,是琉璃居的伙计?”无羡问道。

    “琉璃居那么出名,小民在他家门口要饭时,见过店内的伙计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在哪一日,什么时辰,什么地方卖的闺女?”无羡追问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那人抿着唇,默然无语。

    常伦眼神骤冷,“可别告诉大家,闺女被卖那么重要的日子,居然都不记得了?”

    “小民自然记得……是、是在五日前,那伙计架着马车给府衙送粮,完事之后,就在衙门附近将闺女卖给他的。”

    “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好几个,买你闺女的是哪一个?身上有什么特征?”无羡又问。

    第一人证指着右边的脸颊,“他在此处长了一粒黑痣。”

    “你确定?”

    “小民确定!”

    像是要表示心中的笃定,连声音都拔高了几分。

    无羡不置可否,又走到第二人证面前,“你呢?也是在五日前放粮的那日,丢的儿子吗?”

    第二人证点头道,“就是那一日!”

    无羡继续问第三人证,“你在五日前看到的拐走孩子的伙计,也是右脸颊有痣的伙计吗?”

    第三人证一口咬定,“就是那个人!那人如此缺德,即便化作灰,小的都认识!”

    “你撒谎!”无羡嘴角的弧度拉高,目光冷冽,“七日前有人在铺子闹事,伤了一名伙计,掌柜又招了一人。你指认的那名伙计,是四日前刚从临县找来的,他的乡邻皆可为证。如何能出现在四日前的放粮日,买下你的闺女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三人同时无语。

    大理寺卿瞪了他们一眼,“怎么如此重要的事,你们也给记差了,再好好想想。”

    对方都递来梯子了,第一人证还不顺着往上爬?急忙应和道,“对!是小民记差了!那名伙计是在四日前,方才出现的。”

    第三人证隔着第二人证,狂向第一人证使眼色,“错了,是第三日。”

    第一人证一怔,随即改口,“是、是三日前。”

    李元芳呵呵一笑,毫不留情地揭穿他们的把戏,“四日前府衙可未放粮,你们才该称是三日前的吧!”

    常伦麻利地补上了一刀,“一会儿五日,一会儿三日,差别也太大了吧!才刚过去的事儿,卖的又是自己的亲闺女,怎会连日子都记不清楚,还需要一个不相关的旁人提醒?证词多次改口,反反复复,如何让人信服?”

    “是啊,卖了闺女才三五日,又不是三五月,怎么会连日子都记不清了?”

    “那几人长得如此猥琐,看着就不可靠。”

    “别说,前前后后还真有许多地方对不上的。”

    “上了朝堂还敢撒谎,胆子不小啊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大理寺卿淡淡开口,“即便证人的证词有误,有个事实总不能否认,但凡顺天府的放粮日,琉璃居的人总会出现,当日必有不少少年少女失踪。”

    风向都已变了,他的声线依旧如此平稳,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。

    难道……

    他的手中还捏着底牌,让他如此有恃无恐?

    “琉璃居本就在资助顺天府救助流民,店内的马车和伙计,在放粮时出现,再正常不过。至于那些失踪的少男少女,大多是被伙计招募的学徒。”无羡不动声色地见招拆招,等着他亮底牌。

    果然,说大招,大招就到!

    “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。”大理寺卿冷哼一声,向几位内阁作了个揖,“昨日在乱葬岗,发现了一名女尸,真是卖于琉璃居的流民之女!”

    无羡望了李元芳一眼,见他一脸茫然,又见大理寺卿笑得洋洋得意,忍不住嗤笑出声,“尸体发现在李府尹的管辖之内,李府尹尚未知晓,倒是先被大理寺卿寻了去,您的手伸得倒是挺长的。”

    大理寺卿的笑容僵住了,立刻以怒意掩饰心中的尴尬,“此案牵涉官员徇私枉法,自然应由本官受理。”

    无羡又不傻,“李府尹刚进了您的大牢,差点就没命了,这案子若是交给您审,小民都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的太阳。”

    杨廷和目露沉凝,“此案交由三司会审。”

    三司会审,也就是表面上看着公平公正,还不是一群看人下菜的家伙,上次审讯贡品被劫一案,就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。

    无羡不客气地出声反对,“大理寺卿有杀害李府尹的嫌疑,而小民与都察院的关系也不和睦。因为都察院,我爹的爵位都被夺了。前阵子我敲登闻鼓,又害一名御史的被罚。如今都察院再次参了我的琉璃居,这恩恩怨怨的,难保不给我穿小鞋。到时候别的不说,上了堂随便寻个理由,打我几十板子,啧啧,说不定我就得在床上躺一辈子,哪儿都去不了了!”

    杨廷和不在意她残不残,他在意的是,她残了之后没法去和亲,“你想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自然是找些中立的人,去做陪审啊!不然,堂上一个个都是高官显贵,我一个草民还不任人搓圆揉扁了。”

    话虽这么说,可这陪审也不是好选的,若是位置在三司之下,也就失去了陪审的意义。

    纵观满朝文武,除了内阁,还有谁能压下三司一头?

    梁储冷哼一声,“难不成为了你一桩小案,还得让内阁替你坐镇不成?”

    无羡的笑容冷了下来,“堂堂顺天府尹差点死在了大理寺卿的天牢,大人还觉得,只是一件小案?”

    费宏骤然抬眸,目光落在无羡的身上,带着几分审视,“你觉得如何妥当?”

    “几位内阁国事繁重,这种小案自然是入不了眼的,杨阁老的儿子不是在翰林吗?翰林可是培养未来的朝之栋梁,不偏不党的态度,明辨是非的能力,总该要有的。不如就从翰林院中选四人作为陪审如何?”

    费宏捋了捋胡子,三位阁老商讨了一下,觉得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,便应允了下来。

    消息立刻传到了翰林院,被点名的杨慎自然成了头号人选。

    无羡之所以选上他,是因为他有秉持公正无私的心,也有秉持公正无私的能力。

    再者,人家身份摆在那儿,既是杨首辅的儿子,又是个状元郎,他若是站出来为无羡说话,别人多少能卖他一个面子。

    前不久,要不是他的护卫三省驾的车,无羡也不会进入歹人的埋伏圈,差点丢了性命。

    他欠无羡一个人情,该是他还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舒芬是个爱凑热闹的,知道有这等趣事,直接丢了手中的笔,兴冲冲地就去报名了。

    王廷陈也凑了一脚,他看无羡不顺眼多时了,有这么个机会,还不去冷嘲热讽一番?

    至于最后一个名额,许多人为此挣破了头。

    翰林官不下百员,出头的能有几个?谁也不想永远做个修史编书的,这回可是三司会审啊,若是表现优异,说不定能入了三司的眼,将来也能多一个出路。

    掌院头疼无比,目光最终落在了一名清隽的青年身上,就是他了!

    “曹嘉,你的字端正劲美,随杨慎他们去一趟大理寺陪审,做个记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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