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书架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

031小说网 -> -> 别青山

章节目录 第320章
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    他抱着一点微弱的、懦弱的期盼和解脱,一步、两步,奔向那朦胧的金光。

    再醒来时,罗季平才明白,世上哪里有什么神迹?一切不过他的妄想而已。

    可却咏一告诉他,死亡并非终结或解脱。他的罪孽要自己洗净,他所寻的彼岸,也只能自己渡。

    他听不懂,也不以为意。

    他的日子变得断断续续,大多数时候都仿若行尸走肉。他的神志仿若掉入水中,终日只知浑浑噩噩。

    只有少数清醒的时刻,他才能记起从前种种,记起自己的死志。

    一次又一次自戕未果,他终于在最后一次濒死之际,看见了母亲与沈仲堂。

    他们站在河对岸,微笑着朝他招手。

    醒来后,罗季平受戒皈依,成为了“忘尘”。

    兜兜转转,命运拐了一个又一个弯,他居然过上了儿时总挂在嘴上戏言的日子。

    晨起、早课、念诵经文、洒扫佛殿,而后便能窝在藏书阁躲一整日。

    日子趋向平静,从前对他心有疑虑的师兄弟也渐渐接纳他。山中岁月长,忘尘躲在金佛寺,偶尔撞见香客,居然也有了几分前世之感。

    一切在那一夜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一伙官兵冲入金佛寺,将金佛寺团团围住,强压咏一交出忘尘。咏一挡在金佛寺门前,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而一个师兄得到住持暗示,匆匆将忘尘推入藏书阁,叫他安心躲在里头,千万不要出来。

    惊惧之下,那熟悉的溺水感又铺天盖地袭来,忘尘蜷缩在黑暗中,渐渐不省人事。

    再睁眼时,周遭一片寂静。

    他扑到窗前,入目却是一片红。

    滔天火光从金佛寺各处升起,不断向外蔓延,将黑夜映照得仿若白日。肆虐的火焰中,他远远望见大殿前的空地上,胡乱躺着数十具尸体。

    他们身着僧袍,身下的血纵横肆虐。

    忘尘趴在窗前,脸上古怪地扭曲几下,居然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四季平顺是个笑话,忘却前尘也是个笑话。

    他神色癫狂,拖着那具残破的身子走到墙边,拿起一旁的铜钥匙,抬手刻在木墙上。

    前尘种种,铺陈而来。

    他又哭又笑,手不住打颤,在最后只留下狰狞的几个字。

    “季平之罪,罄竹难书。”

    -

    读到最后一字,程荀沉默良久,退开几步。

    屋内一片寂静,贺川与晏立勇站在她身后,俱是无言。

    许久后,程荀才开口道:“继续找。”

    贺川和晏立勇一愣,忙问:“主子,还要找什么?”

    程荀环视着屋子:“如若没有意外,罗季平的尸骨,必然还在此。”

    二人一听,头皮瞬间发麻。

    据墙上字迹所看,写到最后,罗季平已然疯疯癫癫、了无生气。而他又断了一条腿,行走困难,强行离开恐怕不易。

    若当初歹人已发现他、将他杀死,这满墙血书绝不可能留到今日,更不可能时值今日仍蹲守在罗季平家中、刺伤前去调查的晏决明。

    话不多说,二人迅速行动起来。将满地狼藉归拢在一旁,他们仔细摸索过每一处地方,试图找寻到其中异样。

    不多时,程荀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惊叫。

    她几步上前,却见贺川站在墙角,手里怀抱一块刚卸下的木板,上头还留有一个断裂的锁扣。而她眼前的地板下,居然有一个长宽约两尺的空间。

    而那空间中,藏着一具蜷缩的白骨。

    身旁抽气声不断,程荀闭了闭眼睛,道:“去将辩空找来。”

    贺川连忙将木板丢下,几步冲下楼梯。刚打开藏书阁大门,就见辩空手持灯笼,定定站在门前,肩上已落了一层雪。

    贺川连忙将他拉上楼。走进顶层,饶是辩空心有准备,也露出了几分惊骇。

    程荀并未解释,只退到一旁,让辩空看清屋中情况。

    辩空身子微颤,走进屋中,仰头望着那满墙密密麻麻的文字。

    良久,辩空走到那具白骨前,手持佛珠、静心打坐。

    他口中念着程荀不甚明白的梵语,字字句句平静和缓,仿若流水,为那死去二十年的亡魂,超度至彼岸。

    程荀站在窗前,眺望着外头光景,目光晦涩。

    她想,彼时的罗季平,望着窗外熊熊大火,心中在想什么呢?

    她的余光瞥见那具白骨,想到自己曾与这白骨一室共处数月,心中没有多少害怕或恐慌,反而涌起一种细密的酸涩。

    她几乎能够想象,罗季平刻完这些文字,又踉踉跄跄缩进那个狭小的暗室,从中将木板牢牢锁住的模样。

    罗季平一生的悲剧,始于被母亲的尸身与木板盖住的枯井,也终于被自己亲手锁上的一方暗室。

    可他的悲剧,又因何而起呢?

    程荀心中隐隐有个答案。

    可她总觉得,这个答案太过具体、指向太过明确,又怎能概括无数卷入这场阴谋、无辜丧生的人呢?

    她闭上眼睛,轻轻叹了一声。

    可即便如此,她也相信,总有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生者以胜利之姿,在光下苟且;死者却藏匿暗处,二十年得不到公义。

    这世道,不该这么写。
没看完?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,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,传给QQ/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?点此举报